“什么是杂草?”我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杂草司空见惯熟视无睹,对它是即熟悉而又陌生。平时遇到一株野草,我们统统以杂草以一冠之,殊不知我们这种见惯不怪的称呼包含着以人类中心的傲慢和偏见,甚至是一种歧视称呼。用本书作者的定义,杂草乃“‘出现在错误地点的植物’,也就是说杂草长在了你本希望长出其他植物或者根本不希望长出植物的地方。”用人类来形容,是“不该来的来来”,是不受欢迎的。如果说作者的杂草定义为“环境论”,另外一位叫作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对杂草对定义为“作用论”:“优点还未被发现的植物”皆为杂草。这些定义都有失公允,是以人类为核心思想的产物,要知道地球是先有植物后有了人类。人类的悲哀往往就是自以为是。

然而什么是该和不该,什么是杂而非不杂,似乎都具有辩证性。据为己享的小麦、玉米、大豆等农作物,本为杂草,只不过因人类口腹之欲的需求而在植物界受宠而尊贵。这一切又是相对的,我看过一部日本电影《神奇的苹果》,一个农民因为妻子对农药过敏而要把自己的苹果园变为天然无农药苹果,然而苹果是被人类改造最严重的植物之一,从而在漫长的被人类干预的进化过程中失去了野生苹果(最初苹果树)本身对病虫害的抵抗能力。这个日本人经过数十年实验,在最终崩溃 — 生命的代价 — 时刻发现了唯有野草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为了苹果树独享土地的养分,苹果园的野草都被刈除,这就破坏了苹果园本身的微自然环境,吃掉苹果树的虫子天地自无法生长。在这个苹果园,杂草成了座上宾。 More